一、谁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事实进行举证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提出遭受损失主张的一方需对遭受损失的事实进行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若主张因被告的行为导致自身遭受损失,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损失存在、损失的具体范围及数额等。比如在合同纠纷里,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同样要对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举证。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况,由被告对不存在侵权行为或减轻责任情形举证,而遭受损失事实仍多由原告举证。
二、遭受损失事实举证责任归谁
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即遭受损失方需对损失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若一方主张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就需要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损失的具体数额等。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受害者只需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等初步事实。
再如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部分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对工资已足额发放等情况举证。所以遭受损失事实举证责任通常先看是否有特殊规定,若无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三、遭受损失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合同履行中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担责。
若是侵权行为造成损失,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像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需赔偿。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存在多方责任。如共同侵权,数个侵权人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此即过失相抵原则。
还可能涉及第三人原因。比如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损失,若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约定,可能由第三人或其他相关方担责。所以,要明确具体事件细节,才能准确判断赔偿责任主体。
在民事诉讼里,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除了了解一般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外,还有很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承担哪些举证责任?这对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影响重大。还有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举证的难度和要点又有哪些不同?这些拓展问题都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面临举证难题,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助你明晰举证责任,从容应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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